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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類真的是種蠻殘酷的動物
這種殘酷特別是在對待親密的人時能發揮得淋漓盡致,就像在跟自己爹娘講話時,很容易不耐煩沒好臉色看;在跟兄弟姊妹大小聲時,火氣可以像古惑仔一樣隨時上揚。當然,對喜歡自己或是自己喜歡的人,發揮出來的殘酷精神更是莫名其妙。
小時候曾收過一封信,內容記不太得,但是結語卻讓我精神為之一振,它寫著:「我決定把關於你的回憶,好好埋葬,不再想起。」當時的我覺得很錯亂,我人活得好好的,為什麼要被人家埋起來?還有,我跟對方到底有什麼回憶?當時的小腦袋瓜兒一顆頭都是霧水。這件事成為我當年人生的小小樂趣,沒錯,是樂趣,因為覺得莫名其妙而成為樂趣。
現在回想,依舊不知道當年為什麼自己要被埋起來,但卻明白所謂的「不知道」可能就是一種最高級的殘酷。因為不知道,所以表現出來的漠視對方心情分外自然,自然到對方要不暗幹到得內傷,要不每天獨自上演波濤洶湧的內心戲,跟花系列一樣苦情。而那個「不知道」的人,毫髮無傷,過著快樂的生活。
你是否也正在享受不自覺的殘酷樂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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